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146976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备注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提供《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7.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100-200元; 临时岗位:按次数核算每次1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努力学习、积极上进;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一次性发放不超过1000元,一学年发放不超过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减免金额不超过学年学费标准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
校内奖学金 |
品学兼优奖学金 |
每学年: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所有课程考试一次性通过; 4.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数;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6.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7.对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方面应有明确要求。 |
1.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按照有关实施办法进行。 2.评选程序为每学期或每年由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校评审确定奖励(资助)人选。 3.除特别说明外,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
|
单项奖学金 |
不超过500元/人 |
在满足品学兼优奖学金要求基础上,用于奖励在其他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
社会、企业资助 |
王涛英才奖学金 |
研究生20000元/人/年, 本科生10000元/人/年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 3.组织能力强,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4.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5.创新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突出; 6.自愿毕业后五年内每年向学校汇报一次工作学习情况。 |
||
中国石油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1.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研二、研三年级。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 了解中国石油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4.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 5. 研究生要求有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优先考虑。 |
|||
孙越崎奖学金 |
1000元/人/年 |
||||
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5000元/人/年 |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石油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学年度所学课程合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操行测评成绩良好。 3.积极发挥模范作用,同学关系融洽,勤俭节约,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影响。 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 5.未曾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等资助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6.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获准推荐: 来自中海油助学基金定点扶贫地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的学生;孤儿贫困生;烈士家庭的贫困生;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贫困生;国家级贫困县城镇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
|||
腾辉助学金 |
助学基金每年10万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操行测评成绩合格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目的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无违纪现象。 3.在校期间受过1500元以上资助的同学以及当年受过其他相当额度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获得国家助学金者除外)。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孤儿或优抚对象。 (2)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 (3)父母双方下岗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4)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校大学生者。 (5)其它因严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